从国体中心 的作业实践 和调研来看,单 个 的室外健身器件存在较为严峻 的质量问题,不只难以达到健身作用,还存在安全隐患,首要原因在 于三 个方面:
一是出产企业面临商场竞争,产品研制求新、求异、求快,新品种、新结构、新形式室外健身器件不断出现,加大了产品质量安全危险。
二是产品质量规范现已发布施行六 年多,规则内容相对滞后,对资料要求、安全运用寿命、附加要求、管理与保护等方面质量要求内容仍然需求进一步予以科学规则完善。
三是部分中小企业对规范内容,不能全面深刻理解、严厉贯彻执行,因运用资料不合格、产品结构不合格、保护不妥、超期运用等问题,造成部分健身器件产品质量状况不佳,产品 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得不到保证,运用者健身过程中受伤致伤等危害身心健康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健身人群在运用器件进行自由健身训练时面临不可预见意外损伤 的危险。
室外健身器材 的收购、装置 和保护,应清晰相关管理部分 和职责。政府相关部分应加强对室外健身器件招投标收购 的监督指导,完善器件招投标收购管理办法;质检职能部分应加大对室外健身器件 的出产环节 的监督查看力度,定时对室外健身器件进行质量检测,避免不合格 的产品流入商场,保证消费者 的身心健康 和安全;体育职业主管部分应完善室外健身器件管理 和修理准则,坚持“谁运用,谁担任,谁保护,谁保养” 的准则,清晰保护资金来源,清晰因器件质量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的职责追查准则等。
由 于室外健身器材首要选用招投标方法会集收购,一般由出产企业担任装置、调试 和保护,不同装置环境、不同运用条件,也对产品质量 和运用作用有不同影响。因而需求对装置好 的产品进行定时查看,提出整改意见,并催促相关企业进行改善,以保证运用者 的安全。